——加强干线公路网运行管理 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2012年1月11日,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编制的《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和《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简称三项“技术要求”)正式施行。以下我部将针对三项“技术要求”的最新理念、技术重点以及贯彻实施等内容进行解读。
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公路为主体的全国干线公路网快速形成。然而,这几年我国极端气候、地震、地质灾害频发,公路网的安全运行与抗灾救援保障工作面临日益增长的巨大压力,同时,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增长迅速,局部路段时常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目前,我国路网科学管理与调度的任务越来越重,降低公路使用成本的任务越来越重,区域路网协调联动与应急处置任务也越来越重。
交通运输部党组高度重视路网运行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于2011年9月正式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目前,该中心筹备组建与挂牌运行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此次发布实施的三项“技术要求”注入了新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指明了全国干线公路网运行管理的未来技术方向,提出了高速公路通信和监控系统建设的重点要求。
一是在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的建设方面突出强调了系统服务功能的稳定性,按照制定系统最基本的功能单元和技术要求,规范和设计系统各项技术指标。
二是在公路网多年建设成就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要充分利用现有公路监控、通信等机电系统资源和社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尽可能不打破基层系统的原有体系,补充必要设施设备和支撑平台,共同构建部、省两级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
三是系统建设与运行应充分结合实际业务需求,与公路网建设和信息化发展程度相适应,与不同的公路技术等级相适应。
四是明确提出建立全国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拟建立国家级、省级路网监测点的信息采集体系,为开展路网监测与服务工作奠定信息基础与数据来源。
五是提出建立全国干线公路网运行状态指标体系,通过利用可获取的标准化公路网运行状态数据,建立客观、可靠、数据链统一的指标集,实时、动态、直观地反映国家干线公路网整体或局部的实时运行状况。
六是明确采取“公专结合”的数据传输与联网方式,确保部、省两级路网平台的实时通信与数据传输。
七是采用新一代的“接入控制系统”技术,解决跨平台之间的业务数据、视频数据格式一致性与共享交互问题。并且采用行业统一的密钥安全认证服务体系进行保护,确保交互数据的真实性和抗抵赖性。
《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和《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定位于指导各省高速公路建设,既要维持现有体系的稳定运行,同时适应未来的发展趋势。其主要侧重于体现高速公路省级统一运行管理的思路,取消区域分中心层级,强调系统的功能要求,弱化硬件与软件的配置要求,强调外场设备的检测精度要求、布设原则和安全可靠性,同一设备不拘泥于具体设备类型与技术选择。
贯彻实施好三项“技术要求”,首先要做到认真落实、严格执行,结合“十二五”重大信息化工程,按照三项“技术要求”完成部、省两级路网平台建设与联网任务。
《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和《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可以说是相对较为成熟的技术要求,《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的发布可以说是新生事物,但它是适应即将开展的部、省两级路网平台全面建设需要的。由于是首创的技术规范,《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还可能存在不完善、不成熟的地方,但从总体结构、顶层设计以及基本功能上看,是具有较强技术指导的纲领性规范。因此,在即将全面开展的“十二五”重大信息化工程中的第一项工程“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示范工程”实施中,应以三项“技术要求”为指导,通过建设路网监测体系、路网运行评价指标体系、路网平台软件系统以及通信网络与安全认证等支撑系统,全面建成省级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
同时,高速公路通信系统要为部、省两级路网平台建设所需的专网环境提供必要支撑,高速公路监控系统要成为部、省两级路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省级路网平台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整合联网监控、联网收费和通信系统资源,补充必要的路网运行监测手段和传输通道。
此外,贯彻实施好三项“技术要求”,还必须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部省两级路网中心建设,形成部省联动、区域互动的应急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