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我司起草了《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拟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以公告形式联合发布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对《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