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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来源:运输服务司    2018-01-22 15:27:00

  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提升运输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改进旅客出行体验,更好地满足旅客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围绕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工作目标,《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完善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设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管理”的要求,统筹布局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鼓励各种运输方式推动售票、取票、乘降、驻车换乘(P+R)等联运设施设备共享共建;鼓励枢纽场站设置封闭、连续的联运旅客换乘通道,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跨方式安检互认,从而减少重复安检;完善枢纽站场联运服务功能,鼓励在枢纽站场根据需要配设城市候机(船)楼、高铁无轨站、旅游集散中心等联运服务设施,开展摆渡服务,实现无缝衔接。 
  二是积极优化旅客联程运输市场环境。加快培育专业化旅客联程运输经营主体,鼓励成立旅客联程运输企业联盟,并通过建立健全旅客联程运输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来规范联运经营。民航机场经营主体应开放道路接续运输服务市场,为道路运输企业开通机场接续运输线路提供便利,优化跨省(区、市)机场巴士线路管理政策。同时,加快推进道路和水路客票实名制,为联运旅客实名查验、一证通达、安检确认创造条件。 
  三是着力提升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品质。积极探索旅客联程运输电子客票,鼓励各种运输方式改进售检票系统功能,创新身份查验方式,方便旅客验票乘车;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积极发展“空铁通”、公铁联运等服务产品,为旅客提供“行李直挂”服务,同时创新旅游交通产品,促进“运游结合”,通过丰富运输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增强旅客出行的幸福感。建立健全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协调联动机制,深化企业合作,统筹开通公交专线、夜间班次和定制客运服务,提升旅客“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 
  四是努力提高旅客联程运输信息化水平。鼓励运输企业以及各类信息服务主体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等手段,向旅客及时公布旅客联程运输班次运行信息、换乘时间预估等信息,为旅客制定调整出行方案提供便利。同时,推进运输企业间信息的开放共享、数据交换与整合利用,为运输企业开展旅客联程运输服务组织提供支撑。鼓励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统一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枢纽内不同运输方式间实时共享公共客运服务信息。 
  五是逐步健全旅客联程运输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旅客联程运输发展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积极开展旅客联程运输法规规则研究,推动旅客联程运输信息开放共享、联运设施衔接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旅客联程运输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旅客联程运输信息代码、标志标识、服务质量要求等标准规范,鼓励联盟或协会制定相关团体标准。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相关工作。力争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旅客联程运输市场体系,推动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环境有效改善,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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