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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财务审计司    2019-08-09 12:09:00

  2019年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财审发〔2019〕1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同年1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进一步提出了“到2020年底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市县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在预算绩效管理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点,对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作出部署,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实施意见》旨在指导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更好的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以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交通运输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交通运输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向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工作思路

  《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三个方面绩效管理;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交通运输领域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主要从两条预算管理主线推进。一是部门预算,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项目支出和资金政策,部属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二是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政策、项目(含区域和整体)等。围绕两条预算管理主线,建立交通运输领域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交通运输预算绩效管理贯穿绩效目标设定、事前评估、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考评、绩效结果反馈应用等各环节。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3项重点工作任务。主要为:一是全面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包括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优化部门预算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的设置,梳理规范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强化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稳步推进部门预算项目重点绩效考评等。二是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包括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扩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范围,逐步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逐步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等。三是深入推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包括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加强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资金事前绩效审核,稳步推进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和重点考评,深入开展中央对地方交通运输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考评试点等。四是探索建立交通运输领域资金政策定期评估机制。主要将交通运输领域中央财政资金政策纳入绩效管理。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中央财政资金政策绩效评价机制,为政策的实施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五、《实施意见》的落实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到位,《实施意见》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和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提升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进一步理顺明确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与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实现业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是明确责任约束,深化监督考核。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结合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活动,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通报与反馈制度,逐步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探索将绩效管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有效参考。

  三是做好宣贯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各单位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工作,不断丰富培训方式,加大培训频次,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挖掘典型案例,为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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