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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张守国
解读“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

来源:    2007-11-14 11:38:00

  • 享受特案免税政策的船舶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中资国际航运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在登记的船舶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
  二、船龄需满足一定要求。具体是:
  (一)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在境外登记;
  (二)船龄范围(以2007年7月1日作为船龄计算的截止日期):
   船龄在4—12年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等;
   船龄在6—18年的散货船、矿砂船等;
   船龄在9—20年的集装箱船、杂货船、多用途船、散装水泥船等。
  三、特案免税船舶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法定检验证书,向中国船级社办理入级手续,并符合安全航行的条件。

  • 对船舶的船龄做出限制,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中国是第一次实施这样的政策,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考虑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是必要的。

  二、为改善船队的船龄结构,减少海上安全事故,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交通部发布了《老旧船舶管理规定》,规定超过一定船龄的船舶不得进口。享受特案免税政策的船舶的船龄也应符合这一规定。

  三、规定免税船舶的船龄下限是考虑尽量让中资船舶回国登记,但同时又兼顾国内产业和国内航运市场利益的原则,按80%的覆盖率进行测算的。

  • 如何办理特案免税手续?

  经与财政部等部门协商,航运企业应向交通部提出申请,交通部初审汇总后报财政部,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定后,将特案免税船舶清单印发交通部、海关总署执行。企业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免税船舶清单,分别向当地海事局和海关办理登记、进口手续,船舶登记、进口程序依照现行规定不变。

  • 享受特案免税的船舶须选择在上海、天津、大连办理船舶登记,有何特殊考虑?

  国务院批准的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是从今年7月1日起两年内实施,我们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作为船籍港,主要是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 便于监管。对中资国际航运船舶实施特案免税政策,在我国尚属首次。特案免税登记的船舶原则上应继续从事国际航运,经过批准方可从事国内运输。因此,为便于管理,我们考虑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三地为特案免税船舶办理登记。
  二、 推进航运中心建设。上海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国际航运中心,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服务功能和航运要素聚集效应已日渐显现;为配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国务院又相继批准建设大连东北亚航运中心和建设天津北方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船舶是航运发展的重要要素,引导和促进航运相关要素向这三个城市聚集,有利于推进航运中心建设。
  三、 更重要的是为了方便申请人。上海、天津、大连三个城市的航运企业比较集中,航运服务业相对比较发达,有较好的经营环境。选择这三个地方办理登记注册,可以方便申请人。
  交通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已从航运管理、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 其他主要海运国家(地区)对本国资本的船舶在本国登记是否有类似政策?

  在入世的承诺中,允许中外合资航运企业(外资比例不超过49%)经营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队,从事国际海运业务。特案免税政策也适用上述中外合资航运企业,因此不影响履行入世承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个国家应确定对船舶给予国籍、船舶在其领土内登记及船舶悬挂该国旗帜的条件。”“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每个国家应对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的管辖和控制。”因此,鼓励中资船舶回国登记与《公约》的规定相符,可以更好地履行公约规定的船旗国义务。
  据了解,世界上主要航运国家也存在“方便旗”船的问题并已采取措施,如设立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放宽船员雇佣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和营运补贴等,以吸引本国企业的国际航运船舶悬挂本国国旗经营。因此,实施特案免税政策,符合国际通常做法,不会引起国际争议。

  • 享受特案免税政策的船舶能否从事国内运输?

  享受特案免税登记的船舶原则上应继续从事国际航运,根据国内运输需求和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经交通部批准,可从事国内运输。

  • 为什么这项特案免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只有2年?

  船舶特案免税政策是一次性政策,享受该项政策的船舶已根据船龄等条件做出了限制。这些船舶可以根据船舶的营运情况,在2年内安排办理相关回国登记事宜。
  国务院在批准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同时,要求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就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中资船舶悬挂外旗经营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目前,我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已经展开前期调研工作。

  • 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公布后,企业申请特案免税登记的情况如何?

  自交通部发布《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后,各航运企业积极响应,纷纷向交通部咨询办理特案免税登记的相关事宜。截至今年9月1日,我部共收到25艘、102万载重吨船舶的特案免税登记申请,并已由我部转报财政部审核。预计在今年10月份,首批中资国际航运船舶将完成特案免税登记。
  通过实施该项政策,未来两年内五星红旗远洋船队规模将增长约400万载重吨,有利于提高我国对国际海运的控制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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