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朱建华同志,为我们介绍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朱院长,欢迎您。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
港口安责险试点工作备受关注,首先请您向广大网友介绍一下,试点提出的背景是什么呢?
好的,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港口是基础性、枢纽性设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国家提出在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八大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将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投保安责险上升为法律要求。今年3月29日,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应急管理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修订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安责险是一种特殊的商业保险,由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推进企业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它强调从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到事后赔偿的全过程管理。
面对危险货物及客运港口领域缺乏针对性安责险产品,保险企业积极性不高、保险保障内容不清,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流于形式等问题,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指导下,2021年7月我院会同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等联合启动港口安责险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探索通过引入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来打造“安责险守护港口安全”的新模式。这就是我们开展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的初衷和背景。
请您介绍一下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试点是如何开展的?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来推进这项工作?
好的,主持人。我们按照“系统谋划、创新引领、重点突破”的思路稳步推进试点。
首先,统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指导下,联合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组建了试点工作专班,我院、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构建了政府、科研单位、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四位一体”的协同工作体系。我们用一年左右时间打牢基础,摸清宁波市港口企业安责险参保现状,制定试点方案;用三年时间实现港口安责险从无到有的突破。
其次,创新保险产品供给。我们会同人保财险、东海航运保险、中华联合保险等保险机构,在全国首创了港口领域专属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甬港安”,采用多家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承保模式,为港口企业提供更广覆盖、更充足保障、更快捷理赔的保险方案。比如,在产品设计上增加了第三者人员伤亡险、财产损失险等责任,扩大了一线作业人员和外包人员的保障范围;强化保费与企业安全绩效和信用等级挂钩,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动态调整费率,以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将每次事故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从1500万元提高到6000万元,并建立快处快赔和预付赔款机制,显著提高理赔效率。
第三,健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体系。我们联合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及金融监管部门编制了全国首份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明确了服务形式、内容、频次、流程等要求,填补了港口领域安责险专业技术服务标准的空白。同时统一了保险机构选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条件、费用提取等标准,为安责险预防功能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在服务模式上,我们首创了“7+3”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新模式:针对港口企业安全风险防控需求,设计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7项基础服务,以及动火作业视频监控与现场抽查、企业安全画像等3项特色增值服务,服务内容和频次远超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最后,打造数字化监管平台。我们开发建设了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政府部门、保险机构、服务机构和企业四方数据,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和动态跟踪。通过信息化手段,一方面做到“一屏掌握”所有风险隐患底数,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另一方面建立“交办—整改—核实—回访”的闭环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彻底清零。
总体来说,我们从组织保障、产品创新、规范制定、数字赋能等方面同步发力,扎实开展了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试点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实践,这项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实际成效?您认为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从目前情况看,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保障显著增强。2023年12月,宁波成功签发了全国首单港口安责险保单“甬港安”,标志着港口安责险在我国实现了零的突破。截至目前,宁波市参保港口企业超过70家,危险货物和客运码头企业参保率接近100%,参保从业人员约1.8万人,总保费超过1200万元,宁波市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和客运港口企业基本实现安责险应保尽保。通过去年一年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深入开展,全市港口企业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上千项,隐患整改闭环率达到100%。“甬港安”试点实施以来,宁波港口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港口安全防线更加牢固。
二是企业获得感充分提升。安责险突出“事前预防”的功能,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双重保护。我们在服务过程中为每家参保企业制定“一企一案”的安全风险防控服务方案,安排专家团队上门查隐患、诊问题、促整改,把安全投入真正用在了刀刃上。不少企业反馈,“花一部分安全生产经费用来聘请专业团队找问题、除隐患,非常值得”,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可,好评率达到100%。安责险试点不仅为企业筑牢了安全网,也促进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是创新成果全国领先。宁波试点探索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做法:推出了全国首个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甬港安”;编制了全国首套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首创“7+3”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模式;建成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将政府、企业、保险、技术服务单位紧密联动起来,实现了风险防控多方共治。这些举措有效解决了过去港口安责险推行中预防服务和监管缺位的难题,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宁波经验亮点。在交通运输部的统筹部署下,我们也在及时总结提炼宁波试点的特色亮点,服务于全国港口安责险工作的推广复制。
我们看到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那么下一步在推动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方面有哪些建议和努力方向?
我们认为应从政策引领和能力建设两方面同时着力,推动这项创新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标准。建议以宁波试点经验为样本,指导推动各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办法》,结合实际细化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要求,规范事故预防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夯实长远基础。港口安责险最核心的功能是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能否做好,专业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人才是关键。为有效解决后期可能出现的专业化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持续提升港口安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能力,建议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研究,提早谋划;支持在宁波等试点地区先行先试,通过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践积累,加快在港口行业形成一批懂行业、懂技术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人才储备“蓄水池”,为港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是深化试点示范,推动全国推广。下一步,我们将总结完善宁波试点模式,争取在更多港口地区复制推广。当前宁波正全力推进危货和客运企业应保尽保,扩大普货企业参保覆盖面,完善保险方案和服务规范,提升信息系统智慧功能等系列工作。随着这些工作的深入,我们有信心形成可在全国范围推广的安责险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最终实现全国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盘棋”,构建起“保险机构风险兜底、专业机构技术防控、港口企业主动安全管理”相结合的港口安全新格局。以上就是我们的主要考虑和下一步打算。谢谢主持人。
谢谢朱建华副院长的详细介绍。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关注。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对港口安全管理与安全发展的持续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