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抓手,政务服务进一步提档升级,行业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进步一提升。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请他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内蒙古交通运输领域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
宣厅长,您好!请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做了哪些工作,如何规范统一全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标准。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今年以来,我厅主动作为,在全区率先开展了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编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级依申请政务服务指南》并实现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在自治区范围内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等要素统一,解决不同地域同事不同办的问题,推动审批事项在同等条件下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品质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的交通政务服务。编制范围包括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放管服”改革中,如何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立完善行政许可清单的工作部署,我厅梳理整合了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设定的审批事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对现有许可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实施层级7项、调整权力类别4项、取消1项、合并7项,明确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许可权限,进一步压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任,确保实施情况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具体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如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主要采取审批改备案、落实国务院取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种方式,完成了26项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对审批改备案、国务院取消的审批事项,发文要求不得再实施行政许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以及信用监管等方式,规范市场主体运营,建立权责一致的标准化体系。
在推动政务服务“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工作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做了哪些工作,是如何通过加强监管来确保这些工作落实落地的?
坚持提高政务服务网办成熟度,对能够一次性办结、全程在一体化平台办理事项进行优化。截至今年11月,厅本级事项即办件比例由年初的23%提升至35%,高于全区平均值11个百分点;全程网办比例由80%提升至87%,高于全区平均值22个百分点。同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目前共有12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极大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对未按要求补交材料、虚假承诺或准入后违法经营等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采取加大随机抽查覆盖面、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实施信用惩戒、依据行政裁量基准从重处罚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如何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及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要求,并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这些惠企便民举措有效实施的?
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及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文件下发后,我厅组织全系统开展了清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政策和举措行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文件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清理。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重点审核各类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许可、处罚,增加地方保护、行业壁垒、区分企业所有制性质等内容,确保相关政策文件符合中央精神和规定。在专项活动中共评查300余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文件,重点评查违法加重企业和群众义务、对已取消许可或许可改备案事项仍进行许可等内容,对违法实施的交通运输部门限时整改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在推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方面,内蒙古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什么监管方式确保容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结合工作实际,我们选取了“公路涉路施工的作业验收”等7个事项实施容缺受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等5个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对部分非关键材料通过承诺方式免予提交,减少企业群众递交申请材料数量和跑腿次数,解决办证多、材料多、跑腿多、办事难等问题。同时,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情形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符合法定行政处罚条件的给予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
去年6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我们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上推行了告知承诺制,在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等方面很具有代表性,您能否介绍一下简要情况。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等3项涉企经营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目前,告知承诺办理指南已编制完成,并已完成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工作、专家论证和分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拟于近期正式发布。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进一步优化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行业市场营商环境,提高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工作效率。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办理的大件运输许可与物流市场紧密相关,办理量大、群众关注度高,有位网友提问,大件运输许可是怎样提升监管水平的?
感谢网友提问。大件运输许可分为跨省运输和省内运输两部分,均已实现全程网办,并于2017年实现跨省通办、跨区域通办。申请人网上申请、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出证,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通与公安交管部门系统屏障,全程系统内流转,大幅压缩办理时限,“三类”大件运输最快3个工作日即可办结。2022年,共办理大件运输许可17.5万件,“好差评”满意度为100%。利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治超管理信息系统对大件运输车辆实际运输行为开展检查,严厉打击车证不符、“办短跑长”“大车小证”等大件运输违法情形。开展信用承诺和惩戒工作,共列入黑名单运输业户59家,运输车辆157辆,对其后续的许可、运输等进行重点监管。
还有一位网友提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推动收费站设置审核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优化收费站设置审核流程采取“四个提前”加快办理审核手续。2022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收费站设立报批工作的通知》,按照“四个提前”程序,优化公路收费站报批流程、报批要件,推动新建收费公路项目提前报批、建成即用。设站报批“提前办”,变被动报批为主动服务,即在项目预计完工前至少2个月,提前报批材料,提前组织预审,提前开展勘验,具备条件后提前报批,实现公路建成即运营、运营即收费。建立新建收费公路项目提前报批、建成即用长效机制。
非常感谢宣登殿副厅长为我们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时间所限,本期访谈到此结束。谢谢网友们的关注。
感谢网友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和关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