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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浙江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全力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

财务审计司        2020-03-18 1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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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力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

江苏落实落细落准惠企政策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研究制定若干措施,通过立足本地实际,从用好专项资金补助、费用减免、信贷支持、提升行业指导和服务效能等多方面精准发力,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要求各地将尽快把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相关燃油补贴和运营补助发放到位。各地可根据疫情影响情况统筹用好出租汽车和农村道路水路客运相关油补的退坡资金,疫情防控期间对出租汽车、城乡公交(客运)经营者等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阶段性减免承包金或管理费,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给予增加巡游车经营权指标或延期奖励,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协调租赁公司减免租车费用或延长租期,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订单抽成按一定比例返还驾驶员。鼓励省内相关充换电运营服务商适当降低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辆充换电服务费用等。

  三是为中小微交通运输企业开辟低息贷款绿色通道。通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交通运输类企业推出无还本续贷、转贷、政府性融资担保等产品,通过“绿色通道”帮助企业精准对接金融机构,选择合适金融产品,降低融资综合成本。

  四是加强运输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加强市场引导,合理制定运输价格,让运输企业在免收通行费用中真正受惠。

浙江全力减免公路通行费和港口收费

  浙江省制定印发《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全年新增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1500亿元左右,其中减免公路通行费和港口收费约139.7亿元,以最大惠企政策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外,并在此项政策结束后的3个月内,全省收费公路对安装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三、四类客车通行费再实行8.5折优惠,省属及市、县(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实行8.5折优惠。

  二是调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递远递减”,从10个指定收费站扩大到全省高速公路网,通行费统一按6.5折收取,取消车次费,并长期执行。

  三是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执行期限到6月底。

  四是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