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双渠道”查询服务(深圳海事局、部海事局)
一、背景及必要性
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更高标准、更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国务院于2021年10月31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便利开展船舶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被列入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是推动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深圳海事局作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海事管理机构,主动参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查询平台的开发工作,同时联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展相关数据与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对接和测试工作,为实现深圳港籍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双渠道”查询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事系统电子数据库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实现对试点城市相关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和撤销。已通过统一登记系统身份验证的机构和个人常用户,均可登录系统,通过“担保人名称”,查询深圳市船舶担保登记信息,信息包括:抵押权登记号码、船舶识别号、船名、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权登记日期、船籍港、登记机关、签发日期(显示年月日)、备注或变更信息。其中,船名、船籍港、登记机关展示中英文信息。
查询结果与相关担保人在统一登记系统中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租赁等七大类担保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一并展示,实现各类登记信息的统一查询。
三、应用成效
2022年10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查询功能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船舶担保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服务相继上线,公众可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2000余艘深圳港籍船舶的抵押权登记信息,标志着深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双渠道”查询。网站查询功能的上线进一步推进海事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举措落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网上数据轻松可查,凸显“让信息多跑路,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路、好办事”为群众办实事成效。
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线上可查,有效解决动产担保权益查询系统分散、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充分保障放贷机构的担保权益,切实提高企业动产融资效率和信贷可获得性,为便利开展船舶担保融资提供友好性服务,对助力深圳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改革试点的成功,标志着深圳继北京和重庆之后,成为全国第三个成功开展营商环境试点之“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的城市。改革试点在原有动产类型担保统一登记的范围基础上,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商标抵押、专利质押等纳入统一登记查询范围,扩大了登记查询范围,提升了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增加了创新可持续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将有效助力中小微企业盘活动产资源,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优化深圳市营商环境。
2024年7月,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始提供全国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服务,创新试点举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