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以下简称《规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程序作了统一规定。为配合《规定》实施,交通运输部在原有《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程序适用《规定》,并将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重新发布,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