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交通新闻网消息 7月23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了《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和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节能规划,建立公路、水路交通能源消耗报告、统计、分析制度和相关统计数据的发布,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行业标准,制定装机功率超过300千瓦的港口机械等产品的能耗限值标准等。
交通运输行业还将逐步形成以国家和地方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为主体的交通节能投入机制,设立各个层次的节能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