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共收到反馈意见68条,采纳和部分采纳65条,未采纳3条,未采纳的主要是要求应急处置技术组不实行24小时值班、重大危险源调整后不需重新备案、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重大危险源监管职责等建议,因不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要求而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