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1年8月4日至9月3日期间,就《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共计收到反馈意见44条,其中有效意见38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等方面,现正在对有关意见进行深入研究。
计划采纳22条,不采纳16条。拟采纳的意见主要涉及公开时限、公开渠道、不予公开信息表述等内容;拟不采纳意见主要涉及城市货运、公交路线设计、乘客面部信息安全保管措施等内容,拟不采纳的原因主要是相关事项不属于公共交通范围或不适宜在本规章中规定等。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部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