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期间,我部与生态环境部通过两部门网站、共同发函等途径就《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数据交换规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企业、部属科研单位共53家单位的75条反馈意见,其中14家无意见。经认真梳理,共吸收采纳了其中49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