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部起草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附后)。
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首页“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邮编:100736)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ujian@mot.gov.cn
4.联系人: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刘剑 电话:010-6529265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
附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