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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结束]

来源:水运局    2021-10-19 19:36:17

各有关单位:

按照部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行业内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于2021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加盖公章)至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鹏,010-84199186,13810657528;

传  真:010-64018684;

电子邮箱:zhangpeng@pdiwt.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内国子监街28号,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一所;

邮编:100007。

附件:1.《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2.《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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