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简称《方案》),提出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场景牵引、创新突破,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有序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内河电动、甲醇动力船舶全场景应用、全链条支撑、高标准发展。
内河航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领域。当前,我国内河新能源船舶总体规模居世界前列,应用水平全球领先。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达1200余艘,一批高技术内河新能源船舶投入运营。
面向未来,《方案》提出分阶段发展目标。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长江干线甲醇加注服务能力实现全线贯通,长三角水网船舶充换电设施基本成网;基本建成“两横一纵”航运绿色通道和长三角等船舶电动化先行区,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
《方案》从推动新能源船舶多场景分类应用、提升用能供应保障、鼓励创新商业模式、强化制造产业支撑、优化营运管理、完善标准规范、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并要求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先行先试、强化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