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以实现交通运输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为目标,推动新能源重卡全场景规模化应用。

新能源重卡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总质量在12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近年来,在政策、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重卡销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在港口等场景广泛应用,短倒运输应用趋向成熟,长距离干线运输持续拓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面向未来,《方案》明确了到2030年的主要目标。其中包括,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到40%,保有量突破160万辆、占比达到20%左右;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地区固定线路短倒运输电动化比例超过80%,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3万公里,支持并引导建设重卡充换电站3000个左右,高速公路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占比达到18%。

聚焦目标实现,《方案》围绕加快新能源重卡补能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重卡全场景应用支持力度、完善新能源重卡运营服务和监管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四个方面,部署了17项重点任务。

针对补能设施,《方案》提出,完善补能设施网络布局,聚焦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货运繁忙路段,结合各地新能源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重卡补能设施网络。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升充换电设施利用效率。推动各地在新能源清洁能源规划布局、项目入库、并网接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针对应用场景,《方案》提出,推动车企与物流、能源等运营主体联动开展新型消费场景应用。加快干线运输拓展应用,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快递和物流企业、规模化货运车队等在干线公路运输中率先采用新能源重卡,鼓励跨区域联合打造大宗货物零碳公路运输线路。持续强化中短途运输场景应用,开展货运零排放试点建设。

针对技术标准,《方案》提出,依托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开展新技术应用示范,建设新能源重卡及补能设施运营服务和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关键技术标准统一规范与兼容互通,推进碳排放核算与碳足迹标识认证。

《方案》还围绕市场监管、车辆监督管理、售后维修体系、保险支持部署了一系列具体任务,进一步完善新能源重卡运营服务和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