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5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五五”时期,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加强“新能源+交通运输”前瞻政策研究和应用场景储备,推进绿色出行“续航工程”,积极探索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物流干线等场景应用,探索氢燃料电池车辆在物流、通勤、公交等领域应用。
今年,甘肃将在连霍高速公路、青兰高速公路等繁忙服务区加密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全年新增60千瓦以上快充设施(充电枪)519个,其中250千瓦以上大功率超充设施(充电枪)130个,提升大功率超充设施数量和占比;在车流高峰时段推广移动充换电装备和大容量移动充电设施,提高用能效率。
甘肃将积极开展“新能源+交能融合”行动,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共享共用通道、管廊等资源;积极应用分布式光伏、智能微电网等技术,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边坡及场站、铁路场站、机场候机楼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发输储用一体化设施;聚焦“疆煤外运”等运输场景,积极探索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站建设,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
“十四五”以来,甘肃积极推进“交通+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截至2025年年底,全省20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桩1248个,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桩13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其中青兰高速公路接驾嘴服务区建成近零碳服务区,会宁服务区建成“光储充”一体化公共充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