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涉交通运输司法工作写入最高法报告

判决乘车强行落座、挤压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海事审判工作、切实提高海事司法能力……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工作,多项涉及交通运输的司法工作被写入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依法惩治非法寄递危险物品、油罐车非法装运食用油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须守牢法律底线。判决乘车强行落座、挤压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探索“班轮扣押预告”机制,被申请扣押班轮提供担保后可继续运营,保障扣船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避免船东更大损失。

报告举例,两家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因专利权引发系列纠纷,一判可能两伤,法院以“先许可使用、后协商费用”促成双方和解、专利转化运用。某地就共享电单车设定特许经营权并授予特定公司,法院审理认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依法判令撤销。广西法院推进“东盟语料库”司法应用,以规则机制“软联通”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上海海事法院推广管辖协议示范条款,当事人约定由其管辖的案件由2021年361件增至2025年712件;2025年外籍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我国没有实际联系情况下选择由其管辖23件。两艘油轮碰撞后分别在我国和另一国提起平行诉讼,我国法院更早促成双方和解并全部履行到位,展示了中国司法的公正、专业、高效。

报告提到,我国司法实践促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获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促进涉中欧班列、“一带一路”跨境多式联运和贸易融资便利化;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