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至30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辽宁沈阳、营口、锦州、大连开展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指导工作。1月28日,检查指导组在沈阳市辽中区检查时发现,灯塔市通盈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半挂牵引车(辽K0B138,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8年3月6日)及重型自卸半挂车辽CGD71挂(台安县桑林镇个人王某秋所有,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8年2月25日)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134.22吨,超重85.22吨(车货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超限超载比例173.92%。超限超载车辆运输货物为石料,货物装载地点为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下洼子村个人料场,运输目的地为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镇个人料场。运输距离约55公里,途经沈阳市辽中区境内时被查处。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二款“(道路普通货运企业)存在所属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认为,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下洼子村个人料场未落实超限超载源头管理要求、安全意识淡薄,超过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允许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离;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差是产生重大隐患的主要原因。
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要求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落实,督促相关单位深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要求,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完善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源头与路面管控,压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春运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