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部门预警信息,芜湖海事局辖区部分水域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并持续。芜湖海事局决定于2024年4月9日0553时实施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芜湖海事局辖区水域。相关防范建议:
1.各有关单位、船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
2.当能见度不满足安全航行条件时,应就近选择安全水域停泊。
3.停泊期间,加强值班,通报船位,按规定显示信号,鸣放声号。
4.各船舶按规定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规定和桥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