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要求,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报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安监发〔2014〕266号)要求,路堑高边坡总体风险评估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综上,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不需要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