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海事局印发实施《辖区内河河段防汛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简称《机制》),进一步加强管辖范围内河河段防汛预警叫应和船舶禁限航管理工作。
《机制》对预警信息发布、分级响应及禁限航管控措施等作出规定,将防汛预警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对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禁限航措施、响应行动均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响应等级不同,船舶试航、拖带、夜航、施工作业,以及不同吨位、船种、载货、载客等船舶进出江或江内航行将受到相应程度管控。海事部门采取发布预警响应通(警)告、点对点叫应、VTS专窗监控值守、现场巡航查验等方式,强化预警主动管控。
据悉,《机制》突出内河汛期风险防范措施的防御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重点强化“响应、巡查、管控”,进一步健全福建内河通航水域船舶禁限航管理制度,对提升福建水上交通安全水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