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公路气象预警“叫应”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明确预警信息“叫”的主体、分级分类细化“应”的措施、强化气象预警“调”的机制、提升预警信息“报”的效率,高速公路和重点普通公路橙色及以上气象预警“叫应”措施一般情况下要在2小时内上报。
《通知》提出,压实“叫”的主体责任,将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基层管理单位,确保预警信息能直达基层责任人。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省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指挥中心(简称省高速路网中心)将加强与省气象局衔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第一时间将气象预警信息转发至受影响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到精准“叫”。
《通知》细化“应”的措施要求,确保气象预警信息能及时响应。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省高速路网中心将分别统筹组织细化完善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气象预警“应”的措施,做到同等级同类型路段“叫应”措施相对统一。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局和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切实履行“应”的主体责任,围绕暴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类型,按照平原、山区等不同地形以及高边坡、桥涵、隧道等不同路段特点,结合路段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必要时提级管控,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专人值守。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进行协调调度。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省高速公路集团及各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将加强监测调度,细化明确不同气象预警等级下的调度层级、形式、对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