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要闻

武汉海事法院出台意见护航“水运上的湖北”

来源:中国水运报    2025-03-20 08:46:32

日前,武汉海事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为建设“水运上的湖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持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及“掌上办”诉讼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进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智慧诉讼服务模式,完善跨域立案协作和协助执行。充分发挥辖区海事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机制、司法便民服务点和特邀调解员作用,常态化开展“巡江普法”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意见》要求,通过创建涉船员权益纠纷“立审执”绿色通道、成立海事事故调查专家库,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作业的宣传教育。通过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断完善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引导航运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大力开展执行会战“四季攻势”、“荆楚雷霆2025”等专项行动,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意见》强调,要深化海事司法和行政联席会议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强化长江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案审理,推行碳汇代购等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方式,促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加强对海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相对人财产权及环境资源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强海事行政公益诉讼审判,督促行政机关履行长江保护职责。

《意见》明确,要组建专业化涉外海事海商审判团队,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审理沿江对外开放口岸和湖北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完善外国法查明与适用规则,准确适用国际公约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海事仲裁裁决。持续发布中英文双语版海事审判白皮书,服务长江经济带高水平对外开放。

《意见》指出,要打造海事海商审判理论和学术研究高地。以“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为牵引,加强司法应用理论研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发挥长江海商法学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与内河海事司法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水运上的湖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政府信息公开 交通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