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今后五年及更长一段时间我国发展的新蓝图,是奋进新征程、创造新辉煌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山东海事局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铸牢“主角”意识,准确把握海事工作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经济性、国际性、整体性,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部海事局工作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明确领导班子任期目标,找准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的原则方法和重点任务,努力以三个“走在前”开创山东海事现代化发展新局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写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海洋强省建设的海事新篇章。
治理水平走在前 筑牢高质量发展坚实根基
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水平,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关键是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核心理念,把安全作为海事最大的政治抓好落实。
铸牢“主角”意识,善于整合资源,有效辨识评估、监控治理风险隐患,提高防控精准化水平,以“五个不能”的系统方法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把握安全风险存量与增量的辩证关系,在不断创新、凝聚智慧、积极化解现存风险的同时,及早介入,从根本上减少航运产业新业态带来的新风险;把握当前与长远的辩证关系,坚持中长期规划和系统思维,保持正确方向和定力,实现山东海上交通“长治久安”;把握安全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在统筹海上安全与发展上建言献策,推动产业升级带动安全治理升级;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共治的辩证关系,坚持内外两条线,对内加快水上全要素“大交管”建设,对外深入实施提升海上安全治理水平三年行动,深化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省直部门、海警和环渤海直属局协调联动,深化“平安海区”各方共建共治,推动地方政府完善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增强海上安全工作主动性,积极构建海上大安全格局,合力维护山东海上安全。
突出主责主业,从进出港船、过往船、船籍港船三个维度系统治理,推动海上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努力实现全水域覆盖、全数据集成、全业务协同、全要素管理;实施船舶违法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措施定期评估机制,推广应用先进监管经验,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安全监管“闭环”治理机制。完善常态化空巡机制,大力推进“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海上交通安全科学监管体系,有效提升对辖区监管规律的把控能力:牵牢客运安全“牛鼻子”,提升海上客运本质安全水平;完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机制,推广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共治措施;深化“船舶碧海蓝天”行动,引导航运绿色发展;牢牢把握辖区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海况的规律特点,积极推进预警预防长效机制;有效提升船籍港船舶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水平,支持老旧船舶运力更新和航运公司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科技支撑保障能力。牢固树立“科技兴安”“装备强安”理念,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船舶全轨迹周期管理和船员全职业周期服务中的应用。推进海上动态监管资源整合,深化海事与港口、交通、渔业等单位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新技术在海事监管中的应用,建设山东海事统一动态监管系统。深化船舶异常行为自动监测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分析利用,提高智能预警预防预控水平。跟踪智能航运发展趋势,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船员培训考试模式和海事服务保障体系。优化调整战略研究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战略引领、规划引导和计划实施的一体化新模式,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
服务意识走在前 坚守高质量发展正确方向
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海事工作的政治性,一头连接着海事工作的经济性。要提高做好海上安全和服务发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融入大局、推动发展。
人民海事为人民。船舶航行到哪里、船员在哪里,海事服务就要到哪里。要坚守为民初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提升海事供给能力,以务实举措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增强服务意识,助力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山东省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小清河复航及河海联运、青岛港建设“中国氢港”。优化调整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政务服务模式,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船舶交易中心、航运企业集成化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服务海上石油开发和裕龙岛炼化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海上安全运输模式,努力保障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新业态有序发展。推进重点港口、重点水域锚地选划,探索建立航路保护机制,推进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打造海上“高速公路”。优化船员发展环境,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推动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提升“山东船员”品牌影响力。完善省、市两级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提高海上险情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履职本领走在前 激扬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要注重把握继承发扬与改革创新、上接天线与下接地气、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等四种关系。履职本领方面,要科学运用四种关系的工作方法,激扬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注重以人为本,提升人才驱动发展能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山东海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党政领导干部、海事执法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四支队伍”建设,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才队伍。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大力选用优秀年轻干部;系统推进“青蓝工程”,努力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系统化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坚持分层管理、分类施教,健全人才选拔培养、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加强个性化深层次培养,推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课题“揭榜挂帅”机制,培养在行业内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端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
深化法治建设,提升全面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贯彻到海事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海事高质量发展。统筹海事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聚焦危害海上安全的主观恶意违法,突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丰富说理式执法、“执法+普法”等工作内涵,提升海事执法公信度和社会满意度。完善并落实海事执法规范和标准,加快形成新型海事监管机制。积极参与国内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修订完善,推动滨海旅游、海洋牧场等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地方立法。加强执法督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提升海事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新时代山东海事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铿锵有力、坚定执着;齐鲁大地生机勃发、欣欣向荣,发展图景鼓舞人心、提振信心。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山东海事坚持三个“走在前”,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树立鲜明导向,一条心、一盘棋、一块铁抓落实,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交出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的“时代答卷”,不断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