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和促进国际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部立法工作安排,我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更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交通运输部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