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城市公交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出台背景
城市公交是重要的公益性事业和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网约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私家车、电动自行车等出行方式快速发展,公众出行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研究论证,制定印发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坚持一城一策、一企一策,压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深化公交企业改革,加强政策支持,促进城市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升公交企业管理效能。包括分类指导企业深化改革、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严格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和资源盘活利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等。
(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包括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关心关爱等。
(四)优化城市公交运营服务。包括因地制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合理确定票制票价和优惠范围、加快推动行业数智化升级等。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严格落实政府补贴补偿制度、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和场站设施保障等。
(六)加强组织保障。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公交企业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一企一策制定城市公交企业深化改革方案等。
相关政策: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城市公交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