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交运发〔2026〕5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出台背景
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的重要抓手,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服务规模迅速增长,供给结构逐步优化,租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加强资源共享,实现合作共赢。与此同时,还存在租赁服务网络覆盖面不足、租赁服务便利化程度不高、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群众租车服务的体验,亟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统筹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拓展汽车租赁等后市场消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对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评估论证,研究制定并联合印发了《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提出了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明确了5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用户为本、安全至上、创新服务、融合发展的原则,从租赁服务网络、租赁服务便利化、租赁市场培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二)完善租赁服务网络。一是推进客运枢纽租赁服务覆盖,包括推动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租赁网点覆盖,规范设置租赁服务导向标识等。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租赁网点布局,包括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城市群和5A级旅游景区,为旅客提供一站式服务等。三是完善停车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包括大力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引导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等客运枢纽,为租赁车辆停放和充电提供便利等。
(三)提高租赁服务便利化水平。一是扩大免费异地还车服务供给,包括引导租赁企业在重点旅游地区、城市群提供免费异地还车服务,推动租赁车辆备案跨城市、跨省份互认等。二是优化租车便民举措,包括优化承租人机动车驾驶证线上查验流程,引导企业推行“信用免押租车”、上门取送车便民服务等。
(四)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一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包括制定推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发挥12328等热线电话作用等。二是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包括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强化信用体系应用。
(五)拓展租赁市场空间。一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包括科学厘定租赁车辆保险基准费率等。二是促进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包括充分衔接精品自驾旅游公路布局,推出租赁和旅游一站式服务产品等。三是促进租赁与汽车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引导租赁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加强合作等。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完善租赁法规政策体系,包括修订《道路运输条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二是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包括强化节假日期间重点城市租赁市场监测分析等。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跨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解决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抓好《行动方案》贯彻实施。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