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政策解读

《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是原信息产业部2001发布的规章,主要内容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精神,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根据国家关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等工作要求,予以废止。《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废止后,邮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有关标准,对邮政用品用具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相关政策: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