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局关于“航道趸15401”“航道趸15601”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航道趸15401”“航道趸15601”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0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航道趸15401”,总长40.4m,最大船宽10.2m,型深1.65m,设计吃水0.65m;“航道趸15601”,总长65m,最大船宽11.4m,型深1.8m,设计吃水0.6m。

拖船:“汉工救助603”轮。

拖带方式:“汉工救助603”“航道趸15401”适宜侧拖拖带编队,即“航道趸15401”固定在拖船“汉工救助603”右前方,通过合理设置拖缆拖带被拖船前进。编队后船队总长约45米,总宽约16米,最大吃水1.1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7.05米。

“汉工救助603”与“航道趸15601”适宜侧拖拖带编队,即“航道趸15601”固定在拖船“汉工救助603”右前方,通过合理设置拖缆拖带被拖船前进。编队后船队总长约70米,总宽17.1米,最大吃水1.1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9.3米。

三、航经水域

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江滩三期长江航道测量中心测绘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38公里)至汉阳武汉华智睿航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码头(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7公里)。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