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皖工桩7”轮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7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皖工桩7”轮,总长42.00米,型宽16.80米,型深3.20米,经调整吃水后,船舶吃水(首/尾):1.6m/1.7m,船体舱室最大水面高度为8.5m。
拖船:“长江2166”轮。
拖带方式:采用尾部顶推的方式,拖船“长江2166”在被拖船“皖工桩7”尾部中间顶推,编队后船队总尺度:总长78.0m,总宽16.8m,最大吃水3.0m,最大高度18.25m。
三、航经水域
武汉武汉长江二桥(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36km处)至白沙洲水域(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11km)。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