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关于试运行土桥水道、大通水道 “复式航路”的航行通告(长航通〔2026〕0003号)

各相关船舶、航运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航道资源利用率与船舶通行效率,拟在大通水道、土桥水道试运行“复式航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式航路”

大通水道、土桥水道“复式航路”由现有航道内通航分道和航道左侧外新开通的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组成。

土桥水道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上行通航分道外侧100米宽度水域范围,航道尺度5.0米×100米×1050米,由#233白浮至#238白浮和TQF#1L至TQF#4LAIS虚拟航标标识。

大通水道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上行通航分道外侧100米宽度水域范围,航道尺度6.0米×100米×1050米,由#240白浮至#248白浮和DTF#1L至DTF#6LAIS虚拟航标标识。

二、运行条件

土桥水道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铜陵水位5.5米及以上时。

大通水道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铜陵水位4米及以上时。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船舶利用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航行应谨慎驾驶,按规定留足富余水深,保持安全航速和安全间距,禁止齐头并进,避免追越,确保航行安全。

(二)船舶利用土桥水道、大通水道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航经#238白浮、#248白浮附近后,宜汇入主航道上行。

(三)不满足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运行条件的船舶,应选择利用主航道上行。

(四)浅吃水船舶上行推荐航路设置不改变主航道内相关航行规则要求。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长江海事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