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航行警告(38/26)

现将“海豚工8号”拖带工程船“长雁2”船队作业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航时间:2026年4月5日0730时至1830时。

二、拖航方式:本次拖带作业采用顶推方式:在“长雁2”船尾使用顶推编队方式组成拖带船队拖航。

三、编队后的船队总尺度:“海豚工8号”与“长雁2”编队后的船队总尺度:总长132.5米,总宽20 米,水面以上高度33.5米,最大吃水2.2米。。

四、航经水域:宜昌枝江市五码头至荆州湖北誉江船厂

五、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二)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

(三)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