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船舶、有关单位:
为保障船舶安全通过黄石长江公路大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上行船舶应在黄石#1白浮,下行船舶应在戴直进口白浮位置检查船舶机电设备,确保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具有良好操纵性能。
三、上行船舶应在平黄石#4白浮,下行船舶在平戴直#1红浮时向黄石VTS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船长、轮机长亲自操作或监航情况,船舶机电设备检查等情况。
四、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时应使用安全航速,备车备锚,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密切关注周围船舶航行动态,加强沟通联系。
五、船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黄石VTS中心报告。
黄石海事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