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局关于“海巡12517”轮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来源: 时间: 2026-01-16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新造船舶“海巡12517”试航作业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航船舶
试航船舶:“海巡12517”,船长34.6米,型宽5.2米,型深2.3米,满载吃水1.15米,主机功率400kw,总吨位146,净吨位72。
二、试航时间
2026年1月14日,1330时至1700时。
三、试航水域
邓家口#4红浮(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51公里)至水洪口#5白浮(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62公里)航道内水域。
四、现场联系人
汪航,15527030315。
五、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试航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加强与试航船舶联系,谨慎会让。
(四)试航任务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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