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局关于“渡趸19”轮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来源: 时间: 2026-01-16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渡趸19”轮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4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渡趸19”轮,总长40.20米,型宽10.40米,型深1.3米,满载吃水0.4米,最大高度约4m。
拖船:“京海拖508”轮。
拖带方式:采用顶推作业方式,“京海拖 508”轮在被拖船“渡趸 19”轮右后编队,编队后船队总长45.0m,总宽19.60m。
三、航经水域
粤汉旅游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41公里处)至月亮湾轮渡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40.5km处)。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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