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条例》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制定的农村公路行政法规,开启了农村公路法治化新阶段,是交通行业的一件大事,具有标志性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条例》立足农村公路发展实际,为持续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保障。
一是明确发展导向。《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发展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建设、管理、养护、运营。
二是强化发展保障。从法规层面明确农村公路范围和定位,赋予村道法律地位,强调其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属性,明确资金等关键要素保障机制。
三是规范制度体系。全面规范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环节制度,重点围绕提升路网质量、加强管理养护、强化安全保障、促进融合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发展的基本制度。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我部已印发通知进行了专门部署。下一步,将围绕条例贯彻实施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学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比如在8月20日,我部在湖南召开2025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会议特别设置《条例》宣贯环节,深度进行法规解读,指导各地全面准确掌握和执行《条例》各项规定。
二是完善制度配套。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订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有关管理办法,同时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修订,确保与《条例》衔接一致,扩大政策实施的组合效应。
三是推动贯彻落实。指导各地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谋划“十五五”期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网质量、安全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力服务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