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标准协同,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是交通运输行业一以贯之的重要任务。早在2015年,交通运输部就指导京津冀三地,联合制定了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标准,支撑了跨省市高速公路网数据交换,保障了交通协调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协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区域标准化建设,在重大区域战略实施中的先导作用日益突出;标准的互联互通,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更好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互补,衔接配套,构建协调统一的标准体系。要把握好不同类型标准的定位,促进标准“上下贯通”,坚持国家标准跨行业、跨领域,行业标准贯全局,地方标准重特色。在《成渝综合交通标准体系》出台过程中,我们进一步贯彻了这一理念。
一方面,强化服务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应用。具有基础共性特点的,特别是关系到多种运输方式协调衔接的综合运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是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点标准,比如多式联运、综合交通枢纽、旅客联运服务等。制定实施这方面的标准,可以有力支撑“一单制”“一箱制”“一票制”发展,有效促进社会物流的降本提质增效。在这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我们通过积极吸收区域协同的先行先试经验,提升了标准的适用性。这一做法,今后将延续下去。
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区域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区域性地方标准是经协调一致,在区域范围内使用的标准。区域性地方标准建设,需要坚持突出地方特色,符合当地实际,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比如针对四川、重庆两地地势起伏、水网密集等环境特点,我们纳入了山区大断面隧道、大水位差直立式码头设计等区域性地方标准需求,形成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的有效补充。在区域性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积极鼓励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有的技术内容直接进行引用,确保标准协调一致。现在看,这项工作已取得了很好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