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动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为我国航运业、造船业和相关制造业技术进步、转型升级提供基础性保障。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学谋划、创新驱动、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构建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了“两步走”的推进方式,明确发展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即到2025年,解决现阶段制约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在船检体制机制、法规规范、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发展,基本建成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体系;到2035年,形成“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船舶检验新格局,船舶检验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前列,实现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意见》聚焦关键要素和薄弱环节,明确了船舶检验在体制机制、法规规范、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监督管理、支撑保障、开放合作等7个方面的23项主要任务,特别强调了要强化船舶技术法规建设、船舶检验机构建设、船舶检验队伍建设等核心发展要素的发展。
《意见》结合船舶检验发展实际,提出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明确鼓励各地改革创新化解履职难题,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新体制机制履行船舶检验职责;提出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船舶检验业务分工,强化地方船舶检验管理责任的落实,保障船舶检验的有效供给;明确要发挥船舶技术法规引领性作用,通过技术法规建设推进造船业、航运业的发展。
《意见》提出,要强化船舶检验开放融合发展,创新船舶检验制度和检验模式,为自贸区(港)建设提供便捷优质的船舶检验服务,进一步推进商渔船检验融合发展。同时要推进船舶检验全面协调发展,加强船舶检验监管体系建设、支撑体系建设、绿色生态技术应用、国际交流合作。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统筹,及时了解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着力强化船舶检验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及时评估工作推进成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时调整工作安排,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船舶检验事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作者 | 张晓强
策划 | 常亮
责编 | 翟永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