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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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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了199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节能法》,交通运输部组织对《交通行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颁布了《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 大家知道这几年交通运输部在行业节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办法》与原《细则》有哪些具体变化?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今天,我们特意邀请到部体改法规司副司长、能源管理办公室主任朱伽林做客交通运输部网站,请他就《办法》修订的目的、意义、原则和内容及如何贯彻落实《办法》,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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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交通行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细则》的背景原因及必要性 2、修订《交通行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细则》遵循的原则 3、交通行业在能源消耗统计制度方面的工作业绩 4、《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容介绍 5、《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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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制改革、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有关规定、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归口管理交通立法工作。编制交通立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交通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核、协调工作。 3、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负责交通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办理交通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指导、组织交通行业新闻发布工作;归口管理有关单位报刊新闻出版工作。 5、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归口管理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6、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和参与实施交通行业重大体制改革工作。 7、归口管理交通行业质量监督和节能工作。 8、负责部管有关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 9、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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