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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大桥:清正廉洁的丰碑
江苏省交通厅.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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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情况不能使工程一荣俱荣,却可以使工程一损俱损。腐败现象受损损害的绝不仅仅是腐败者本身,更为重要的是它损害了国家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行业形象,背离了交通建设“为民造福”的宗旨,使工程建设应有的一切荣誉荡然无存。因此,廉政文化必须在工程文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苏通大桥建设者在“润扬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体制创新,探索积累新的经验,丰富了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廉洁苏通”已成为一个响亮的品牌,镌刻在世界最高桥塔上。

  一、指挥部“透明工程”的廉政制度

  管理不好,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型工程是很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项目的黑箱操作不仅降低了工程质量,还将使发展中国家背上沉重的债务经济负担。为了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苏通大桥建设目标的实现,苏通大桥指挥部制定了指挥部党委、工会、共青团制度和工作办法及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制度。例如,“纪检派驻制”、“现场党建统管制”、“跟踪审计”、“廉政保证金办法”、“新入场单位廉政告知制度”、“廉政合同制度”等。这些制度保证有效保证了苏通大桥组织和个人行为的透明化、阳光化,从而降低其风险行为,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风险。

  二、构筑主动监督体系,打造廉政工程

  苏通大桥指挥部党委以“建设世界第一大桥,打造勤廉文明丰碑”为目标,构筑主动监督体系,创新主动监督机制,为苏通大桥的廉政建设构筑了严格的组织防范体系。

  --指挥部设立了党委,实行党委统管现场党建工作机制,把在管理体制上无隶属关系的施工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到统一领导中来,把指挥部和各参建单位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建设等纳入统管范畴,充分履行党委领导职能。

  --设立驻部纪检办公室,建立与派驻纪检监督机构联合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全过程参与指挥部各项重大决策,围绕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充分发挥教育、服务、监督、查处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三、首创现场党建工作统管制

  指挥部党委明确了现场党建的总体目标、工作界面、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把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劳动竞赛、文明创建等方面列入统管范畴。各参建单位把支部建到标段,把党小组建到班组,共建立临时党委(总支、支部)19个。通过现场党建工作统管制,从组织上理顺了指挥部与参建单位之间的党建工作关系,创造性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工程建设领域的组织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的难题。特别是通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使党风廉政建设由原来单一的合同约束上升为党组织的统一管理和合同约束双管齐下。

  四、率先实施跟踪审计监督制

  工程建设伊始,指挥部主动与省审计厅联系,在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建立了苏通大桥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督机制。省审计厅专门成立了苏通大桥项目跟踪审计组,每半年定期对项目概算执行的严肃性、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合同履约的真实性及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从而起到了超前监督、源头防范、及时查纠、促进管理的作用,有效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合法和高效运作。

  苏通大桥的项目跟踪审计,不是单纯对事后结果的审计,而是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审计,是由财务审计拓宽到项目实施中的征地拆迁、招投标、计量支付、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不是单纯对工程资金的审计,是以工程建设管理作为切入点,包括程序、标准在内的全方位审计。 省审计厅对苏通大桥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审计范围包括苏通大桥建设过程中的概算执行和各项投资经济活动以及与该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在苏通大桥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既是实施过程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加强交通廉政建设、创新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跟踪审计的超前介入、超前防范、查纠及时等作用,大大促进了苏通大桥的管理和工程顺利的开展。

  五、建立资金监管信息系统

  指挥部在实行业主、承包商、开户银行三方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基础上,针对工程支付量大、环节多等特点,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研发了“苏通大桥建设资金监管信息系统”软件,通过建立资金监管网络信息平台,业主、银行及时了解各项目部工程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六、健全公开透明决策机制

  指挥部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凡涉及工程建设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包括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大宗材料采购、设计变更、干部任免、重要请示以及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等,都提交办公会(或专题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积极推进阳光操作,防止暗箱操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比表彰工作中,坚持公开条件、群众推荐、组织考核、集体决策、及时公示;在征地拆迁中,实行拆迁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三公开,防止虚报冒领;在材料采购中,对工程建设的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采取质量、价格双控制,定期发布材料指导价、结算价,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业主发布的统一价格,以杜绝私自哄抬价格情况的发生。

  七、完善权力运行制衡机制

  为了保证苏通大桥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防止产生建设资金的挪用转移、腐败等现象出现,苏通大桥对掌管实权的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进行权力分解,形成了职责分明、互相制约、规范严密的工作流程。在招标中,坚持专家评审、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厅务会议通报制度,多环节、多层次把关;在设计(工程)变更中,明确规定由工程部门负责变更立项和工程量审查,计划部门负责变更费用审核,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分权机制;在计量支付中,合同专门明确各项最终支付必须以审计审核为准,对因工程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数量、单价的,必须集体研究并经驻地纪检办、跟踪审计组同意方可办理。

  苏通大桥还与银行、承包商一起,根据国家金融、财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结合苏通大桥建设实际,制定了苏通大桥建设资金监管的具体办法,以加强苏通大桥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指挥部专门增加了“工程资金管理协议”条款,由指挥部、承包商、承包商开户银行三方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管理协议书》,形成了三方监督、三权制衡的监管机制。利用银行的网络监管系统,对资金“收、付、转”三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控。以合同为依据,抓好工程款结算资金、监理咨询服务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工程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的控制和管理。

  八、坚持“挑强选优”的招标原则

  苏通大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一些重大技术方案、关键技术难题、质量控制标准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运用等,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均无法涵盖。根据主体工程难度特别高等特点,指挥部在主桥工程招标工作中,在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的前提下,坚持“技术优先、挑强选优”的原则,对评标过程中商务评审与技术评审的分值比例,采用倒3-7或倒4-6的方法,把实力最强、施工方案最优的队伍挑选进来。

  苏通大桥招标与采购管理建立了有效的组织体系、严格的招标流程、严密的监督体系和细致的守法行为,并在“严于律己”的前提下对外界合作单位实施监督,避免招标工作的任何环节出现漏洞。招标的目的就是根据建设目标获取合适的资源,同时尽可能避免工程采购中的“暗箱操作”,杜绝腐败事件的发生。

  九、落实项目管理自查自纠制

  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项目管理自查自纠制度,重点是定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内容涉及到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工作、阶段设计、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计划控制、合同管理、费用审核、设计变更、计量支付、财务管理、内部核算、廉政建设等全过程。通过查找在制度执行、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全面提升苏通大桥建设管理水平,为苏通大桥高效、廉洁、优质、安全的建成提供保障。

  十、签订《廉政合同》

  苏通大桥首先在招标文件中对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施工单位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是《廉政合同》,各阶段目标任务的第一项是廉政考核目标,各参建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负责人。将廉政建设贯穿各个层级和各个环节,要求各级领导在关注工程建设的同时,必须履行廉政建设的责任。据统计,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廉政合同》签订率达100%。

  十一、纪检监察制度

  根据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苏通大桥建设的实际需要,派驻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过主动听取项目参建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积极参加项目建设有关重要会议以及招投标等重大活动、查阅复制与纪检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向财务等有关部门调查了解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等情况、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等方法对苏通大桥的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指挥部建立、健全有关廉政制度;加强工程参建人员的法纪法规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制导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兄;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征地拆迁、材料采供、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环节工作规范运行;加强对《廉政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严格规范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指导并协助参建单位建立质量责任人档案;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

  十二、变更立项与费用审核岗位分离制度

  苏通大桥工程由于主桥技术含量高,在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许多技术细节间问题难以考虑得很周全,另外加上建设环境的复杂多变,都带来了工程的变更。由于工程变更常常伴随着合同价格的调整。合理地处理工程变更能促进合同管理的深化和细化,是建设单位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方面,是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顺利进行的重点。

  在苏通大桥建设中,指挥部、设计单位、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都有提出工程变更的权利。但是,重大工程变更,应按程序严格审查,最后由指挥部行文批准,下达有关各方执行。监理工程师则以此为依据,下达工程变更令和变更工程量清单,并由监督承包人实施变更。

  工程变更除由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或总监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简称总监代表)外,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对未办理正常变更手续的工程变更,一律不得实施,不予办理工程计量支付,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当工程变更履行完正常手续后,就进入费用审核程序。苏通大桥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由工程处、计划处和财务处负责,其中工程处负责工程变更项目依据和数量的审核工作;并建立相应工程变更项目台帐;计划处负责工程变更细目单价的审核工作,并建立相应工程变更费用台帐;财务处负责向审计部门通报和解释有关重大变更和合同项目费用审核结果,工程处、计划处进行协助和配合。纪检办负责监督、检查,并参与费用审核的谈判与协商。特殊情况下,计划处经请示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可以将部分工程变更费用计算工作委托给社会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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