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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法制司    2018-11-09 16:50:00

  2018年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业内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用户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该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邮件快件寄递渠道联通千家万户以及学校、机关等单位,查验寄件人身份、登记寄件人身份信息,是从源头上防范不法活动、保护用户安全用邮权益的有效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刚性约束。实行实名收寄对于防范、打击寄递渠道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促进邮政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实名收寄的规定较为原则,执行过程中存在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共享、监管不同步等问题。为规范实名收寄的有效实施,有必要出台部门规章,细化企业、用户的行为规范以及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发挥实名收寄对于寄递安全的源头保障作用。
  二、制定过程
  2017年,国家邮政局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多次向有关部门、业内企业、行业协会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国家邮政局多次修改完善规章草案,于2018年3月28日至4月26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国家邮政局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于5月8日决定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10月8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章涉及国家安全,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2018年10月22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共22条。主要内容是:
  一是明确了实名收寄的行为内容。依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的规定,寄递企业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据此,实名收寄一般包含有效身份证件的出示、查验、登记3个主要步骤。有效身份证件则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二是规定了实名收寄的责任分配。《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规定,寄递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实名收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落实执行。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应当对实名收寄的内容、流程、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三是规定了不同情形的操作规范。一般情况下,寄递企业收寄邮件、快件时,应当核对寄件人在寄递详情单上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记录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寄递企业采取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方式收寄邮件、快件的,应当一次性查验寄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相关身份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寄件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寄递企业应当核对、记录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留存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是强化了寄递企业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强调,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用户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身份信息泄露、丢失等情况时,寄递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事件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寄递企业在我国境内实名收寄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五是明确了寄递企业违反实名收寄规定的法律责任。对寄递企业实名收寄操作不规范或者不执行实名收寄制度,以及执行过程中泄露用户身份信息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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