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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 | 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公路局    2019-08-01 10:25:00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以补短板、促发展、助增收、提服务、强管养、重示范、夯基础、保安全“八大工程”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加快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就《意见》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意见》编制的相关背景及目的

戴东昌:“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推动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发展,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就“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五周年。五年来,农村公路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404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3.4%,其中等级公路比例达到91.3%,硬化路率达到81.3%,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64%和99.47%。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楚认识到当前“四好农村路”建设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四好农村路”发展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在服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布局、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行保障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物流体系基本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用明显。

到2035年,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体系完备、治理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有效支撑交通强国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用更加充分。

到2050年,农村交通更加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意见》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有什么具体要求?对广大农民有什么影响?

戴东昌:从打好脱贫攻坚战来看,“四好农村路”是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的“先手棋”,是破解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关键。针对贫困地区,《意见》明确指出要实施“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加快补齐农村交通供给短板,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重点解决贫困地区通硬化路、通客车等问题。

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和“畅返不畅”整治力度;加大通客车不达标路段的建设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撤并建制村、抵边自然村、云南“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等,完善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今年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2020年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对广大农民群众来说,《意见》的出台及实施可以更好地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意见》提及了许多可以让农民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如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养工作;通过设置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岗位,吸收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将村道日常养护交由农民群众承包,鼓励农民群众参与配套设施的经营维护,帮助农民群众创收增收等。我们也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中,落实“七公开”制度,推行养护信息公开,并将农民群众满意度纳入农村公路考评体系,提升农民群众的话语权。

 

《意见》的实施对带动农村地区产业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什么影响?

戴东昌: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基础和关键。在促进农村地区产业发展方面,我们要在农村地区构筑畅通优质的路网系统,重点解决农村公路等级低、路网不完善等问题,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同时,结合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络,并加快路网提档升级,推进低等级公路的升级改造。

《意见》对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也作了具体部署。农村公路建设要与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推进国有农林场公路、自然村组公路、村内道路等项目建设,加快通往主要产业经济节点的公路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在适宜位置增设服务设施,拓展路域旅游服务功能;强化路域环境治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改善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

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对农村地区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意见》提出要实施“统筹城乡提服务工程”,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建立优质高效、开放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

在农村客运方面,我们要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支持政策,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针对农村物流,要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改造完善田头市场设施设备,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保温等专业设备和车型,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同时,我们也要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坚持“资源共享、多站合一”,鼓励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物流配送发展,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供销网点、快递、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整合融为一体,提升站点覆盖率。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前,农村公路还存在管养机制不健全、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意见》有哪些举措提升农村公路管养质量?

戴东昌:针对农村公路管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我们将实施“长效机制强管养工程”,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建立管养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重建轻养、资金不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目前,我们正推动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和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同时,也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并建立专群结合养护运行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在创新养护运行机制上,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实施,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并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要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要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要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优良中等路率要达80%以上。

针对法治保障、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我们将实施“现代治理夯基础工程”,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动出台《农村公路条例》,加快推动农村公路地方立法。同时,也要求各地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依法依规设置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及警示标志;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大力推行“路长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完善技术指导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健全地方标准规范,加a快构建绿色、美丽公路指标体系,加大公路建养技术指导力度,大力推广农村公路科技成果;积极应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动农村公路智能化升级。

到2022年,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将基本健全,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安全是农村公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意见》有哪些举措来保障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如何形成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戴东昌:对于安全问题,我们将实施“放心路、放心桥、放心车保安全工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提升建设质量和服务品质。

我们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实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求各地加快完善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整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加强桥梁管理和重点桥梁定期检测,落实桥梁管养“十项制度”,实现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我们也将进一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合审核职责,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

实施“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工程”是助力形成“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将深化示范县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打造成推动“三农”工作的金字招牌。在具体工作中,需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示范市创建、“爱路日”活动等,鼓励地方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中建立新机制、出台新政策、尝试新方法,鼓励有条件地区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积极弘扬公路文化,深挖彰显本地特色的公路发展历程和人文底蕴,推动优秀公路文化传承和创新。

 

如何确保《意见》各项要求执行到位?

戴东昌: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督导考核、注重宣传引导四方面提出了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推动省(区、市)、地市级政府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政策环境,切实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因地制宜制定贯彻措施,确保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扶贫、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进一步考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因素,加大中央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继续通过车购税资金等现有渠道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普通公路的支持力度。推动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用资金补助、先建(养)后补、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公路资金供给,按规定用好税收返还等相关政策,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农村公路分类管理,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简化一般农村公路建设审批程序;稳定农村公路建设用地政策,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农村公路发展需要。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贴;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适时调整政策取向。同时,各地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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