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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    2011-07-06 10:12: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务(集团)公司,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学会(协会),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交”战略,更好地推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有效地为“十二五”期重点任务的落实提供保障,部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计划的定位和组成,现通知如下:
  一、交通运输科技计划组成
  交通运输科技计划由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等七类计划组成。其中: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主要针对未来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前瞻性问题,为获得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研究,发挥引领性和基础性作用。
  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主要以重大公益性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解决行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软科学研究计划主要结合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研究,提高交通运输科学决策水平。
  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主要结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紧密跟踪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新技术应用、电子政务建设支撑技术、新兴信息技术前瞻性应用、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管理技术政策等方面研究,提升行业信息化技术水平。
  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主要对行业重点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及计量、质量相关问题开展研究,推动行业标准化发展和质量保证。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主要为加快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交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交通运输科技进步。
  企业技术创新计划主要为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以上七类计划中,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等三类为新增计划类别,以更加有效地推动“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科技成果推广和标准化建设两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更加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涵盖原“西部交通建设科技计划”和原“行业联合攻关计划”,主要体现部对行业科研攻关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并重点保障西部交通建设科研需要。
  二、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
  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交通运输科技计划的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部直属单位和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负责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工作,协调项目的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提倡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体现行业联合攻关特点。
  部科技主管部门建立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库,并对项目实行滚动管理。除特殊情况,部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将不再单独下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可按照《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0]334号)的相关规定,于每年5月30日前,随时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对应的计划类别,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登陆“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建议。每年5月30日之前提交的项目建议,纳入下一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5月30日之后提交的项目建议,将顺延至第三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三、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渠道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等五类计划项目主要由部科技专项经费给予支持,项目推荐单位或承担单位予以相应配套。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项目经费以项目承担单位自筹为主,项目推荐单位酌情予以配套,部视情予以补助。
  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的项目经费主要由企业自筹,项目推荐单位可酌情予以配套。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应积极争取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50%加计扣除等政策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通知


抄送:部内各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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