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积极推进现代化道路运输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部编制了《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1、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