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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到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领取,也可以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交通运输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2、受理申请。
     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我部有关部门具体办理。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
     交通运输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收费。
   交通运输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36
   联系电话(传真):010-65292061
   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法人或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联系人   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信息 内容 描述  
信息 用途  
信息获取方式:□邮寄□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本申请于年月日收到。
受理编号:   年  第  号
签收人: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最后一栏由信息公开受理单位填写,其他内容均由申请人填写,填写内容应完整无误。
   2.个人申请须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交通运输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政府信息公开成本费用。
点击下载: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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