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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情况统计

来源:法制司    2021-02-07 15:35:31

我部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期间,就《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共计收到反馈意见30条,其中有效意见19条,采纳3条,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11条。意见主要集中在设备的检验、使用管理、监管、设备目录等方面。

经研究,对涉及设备评估周期、机场管理机构必要的设备管理权限等意见,予以采纳;对涉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目录种类、监管等意见,予以部分采纳;对于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管理、政府采购形式等方面意见,不属于本规章管理的范畴,未予采纳;对于增加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设定设备相关工具管理要求、建立设备监理机制等方面意见,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不一致,不宜在规章中进行规定,未予采纳。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部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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