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意见征集 > 征集结果

《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来源:法制司    2020-05-25 08:50:00

  我部于2019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期间,就《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及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共计收到反馈意见13条,其中有效意见11条,采纳1条,不采纳10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国际航空运价定义表述、增加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国际航空运价管理部门、国际航空运价申报途径、增加解释条款等方面。

  经研究,对于在国际航空运价定义表述中删除“不包括邮件”的意见,予以采纳;对于增加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国际航空运价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七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20号)的规定,民航局是国际航空运价管理部门,因此不予采纳;对于航空运输企业通过中国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国际航空运价的意见,国际航空运价管理不在中国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的范围内,因此未予采纳;对于增加“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条款的意见,因不符合规章立法技术规范,未予采纳。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部工作的大力支持。


政府信息公开